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岛,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五个保税港区,浙江省唯一的具有“境内关外、区港一体、功能叠加”显著特征的特殊经济区域,规划面积7.7平方公里。根据工作需要,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涉及的用人单位、具体岗位、招聘指标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1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具有《2011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户籍以2011年10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六)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要求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要求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即要求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七)研究生学历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港澳、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八)北仑区教育系统在编教师报考前须征得区教育局书面同意;
(九)工作时间计算到2011年12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报名起止时间:2011年10 月11日9时-2011年10 月20 日17时。
报名网址: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点击进入“2011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选择1个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者报名后同时获取报名序号。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的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不作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1年10 月21日0时--2011年10 月27 日24时。
招录机关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1年10 月 28 日9时-- 10 月30日12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 月31日17时。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1年11 月7 日9时-- 11 月11 日17时。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定于11月12 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考一门。政策研究、经济管理、招商引资1、招商引资2、海外招商及综合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写作;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其中一个指标的按1:6的比例,两个指标的按1:5的比例,三个指标的按1:4的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在北仑人才网(www.blrc.com.cn)和梅山保税港区网站(www.msd.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相关证件。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证件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在“北仑人才网”和“梅山保税港区”网站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时,招聘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将酌情予以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谈、面试通知》。
(七)面谈
面谈时间:详见《面谈、面试通知》。
面谈对象:入围面试人员。
面谈主要采取座谈的形式,面谈不计分。
(八)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面试办法另行制定。面试时间详见《面谈、面试通知》。
(九)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按招聘指标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十)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等情况的,将酌情予以递补。
(十一)公示、录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北仑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进行酌情递补;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为保证招聘人选的质量,如招聘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空缺该岗位录用人选或减少该岗位录用人数。
报考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在10月11日-- 10 月20 日期间内报名;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二)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四)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考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考指标将在“北仑人才网”和“梅山保税港区“网站上予以公布。
(六)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北仑人才网”和“梅山保税港区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七)笔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八)本招聘公告由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74-86780591、86000033;网络技术服务电话:0574-83867514;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000906。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2011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