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劳动保障、城市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人员。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1、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共计6名;
2、社区专职工作者、劳动保障专职人员共计13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无党纪、政纪处分;
2、事业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3、爱岗敬业,有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理想信念;
4、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
5、计算机操作熟练。
(二)具体条件:
1、综合执法工作人员。男性;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身高在1.70米以上,左右眼裸视视力在0.8以上。
2、社区专职工作者、劳动保障专职人员。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劳动保障专职工作1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附加分
1、慈城镇到村工作大学生工作满5年者,笔试加5分;
tyle="FONT-WEIGHT: normal; 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FONT-FAMILY: 宋体; LETTER-SPACING: 0.75pt">报考人员须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五个程序,其中报考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笔试结束后,需加试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4的比例确定。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208号),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 (10米×4往返跑≤13"1,纵跳摸高≥265厘米,1000米≤4’25"),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名单。
2、笔试、面试等招聘程序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宁波江北人事网(www.nbjmrc.com /default1.asp)中《慈城镇卫星城市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简章》公告。
3、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 87591342,875704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