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欣通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为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明街道办事处直属国有企业,主要服务于新明街道辖区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年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及学历要求 |
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 |
招商引资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35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5日至 4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宁波高新区丁香路116号新明街道办事处4楼411室。
3.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宁波高新区欣通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年龄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时间),接受资格审核。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平均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审定与公示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3.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
四、录用办法
公示结束后,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新明街道党工委的直接领导下进行,街道纪工委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0574-87902956
监督电话:0574-89078922
附件:宁波高新区欣通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
宁波高新区欣通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