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街道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外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坚决拥护领导,能严格执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熟悉电脑办公软件基本操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记录;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经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5.身体健康;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4日。
二、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综合考核、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5月6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17:00。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登录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点击“报名入口”按钮,选择进入“高新区聚贤街道2022年度公开招聘编外临聘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按钮,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0K以内,不大于320×4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照片为jpg格式。照片上传成功后,请点击“报考信息预览”确认照片是否显示;报名截止时,未上传照片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2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根据本人提交的《高新区聚贤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按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1:6(包含1:6)的,资格初审通过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1:6的,对资格初审通过者进行简历筛选,按照1:6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资格复审
时间:资格复审时间初定为2022年5月17日9:00—16:30
地点:聚贤街道办事处1号楼3楼会议室(地址:高新区江南路1962号)(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通过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者参加资格复审,并请携带已填写好的《高新区聚贤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成绩单、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1张。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造成的空缺,按顺序递补。
6.综合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街道党工委按照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一经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7.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宁波高新区网站上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顺序递补。
8.录用。公示结束后,符合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9.未尽事宜,由聚贤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在聚贤街道党工委的直接领导下进行,街道纪工委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0574-89288627、89076231
附件:1.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docx
2.高新区聚贤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