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注册 ·个人注册 ·简历规范 ·实用信息 ·加盟合作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方式
热门地区: 海曙 鄞州 江东 江北 北仑 余姚 镇海 宁海 奉化 象山 更多>> 企业招聘: 经营管理  IT互联网  汽车制造  房产建筑  旅游业     更多>>
热门关键词: 文员 会计 设计 司机 业务 保安 销售 人事 程序 出纳 3D设计 品类主任销售 PHP 软件开发 软件销售工程师 软件销售 国美 宁波  更多>>
职场资讯
职场速递
最新招聘公告
招聘会资讯
事业单位招考
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实用信息
各地人才招聘会
新劳动法专题
求职必读
简历规范
求职面试
职业礼仪
网站公告栏
站点公告
培训充电
热点培训
计算机培训
其他培训信息
 
沈阳灵活就业者办医保取消等待期
2009-10-23

 

“首次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补缴保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办理缓缴吗?”“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还有6个月待遇等待期吗?”9月23日,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作出了系统解答。

  根据沈阳最新出台的医保政策,首次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未按时参保缴费的,应按政策规定进行补缴。一次补缴保费确有困难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办理分期补缴,期限为1年;自2009年9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自缴费到账次月起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再设立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分四步。”有关人士解释:由本人持身份证到盛京银行任意网点开办医疗保险缴费卡;开卡两日后,本人或代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参保、核定手续;每月20日前将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时、足额存入医疗保险缴费卡内;首次参保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医保中心领取医疗保险卡和就医手册。

  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或6.8%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选择后不允许再变更;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

来源:辽宁日报

关于我们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C)2007-2010 宁波人才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09057290号   客服QQ: 客服1
未经宁波人才网授权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任何信息,网站服务:E-mail:sales#0574hr.com.cn('#' 改成 '@' ) 技术:宁波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