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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人才招聘公告
2009-10-28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五个保税港区,为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企业性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本次招聘涉及的用人单位、具体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09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二、招聘条件说明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招聘启事》中的资格条件;

  (二)户籍以2009年9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要求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取得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五)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09年10月31日。

  三、报考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日9时-2009年11月8日17时。

  报名网址: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

  报考者登陆宁波考试网 “2009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选择单位及岗位报名,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07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者报名后同时获取报名序号。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不作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09年11月9日0时--2009年11月13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公布资格初审结果

  时间:2009年11月17日9时--11月18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09年11月19日9时--11月20日17时。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定于11月2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考一门。满分为100分。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其中一个指标按1:6的比例,两个指标按1:5的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在梅山保税港区网站(www.msd.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相关证件。

  五、资格复审和面谈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证件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梅山保税港区网站(www.msd.gov.cn)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将酌情予以递补。资格复审当日将安排相关人员与用人部门面谈。

  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

  六、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面试办法另行制定。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

  七、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以1:3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八、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等情况的,将酌情予以递补。

  九、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后办理录用手续。为保证招聘人选的质量,如招聘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空缺该岗位录用人选或减少该岗位录用人数。

  十、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74-86788719。

  2、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考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考指标将在梅山保税港区网站上予以公布。

  3、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梅山保税港区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4、笔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 附件:2009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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